2018年北京市崇文区职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北京市崇文区职工大学是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学校自主教学与考核,学员毕业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文凭。
学校现有教学面积10000多平方米,装备了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校园网、具有多种功能的艺术系商业设计工作室、数字影像工作室、造型艺术工作室、艺术理论工作室、语音教室、摄影室、暗房、天光画室、雕塑室等适应教学需求、贴近社会实践的先进的教学设备和实习场地,有以教授、讲师和一线专家为主体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近百人。学校注重教学质量,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人才市场需求与变化。文史类、艺术类等专业为学校教学特色,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为北京市400个重点建设专业之一。学校已成为我市城南的一个重要的成人教育基地。
2018年学校开设会计、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酒店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商务英语、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等专科专业。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为业余学习形式。学制2.5年,具有正式学籍且各科成绩考试合格者,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成人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本校授课方式为集中面授为主,网上教学为辅。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1或3个晚间及双休日1个白天。上课地点在东城区(原崇文区)板厂南里5号崇文职工大学院内。
第四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报名并参加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程序、考试科目和时间请登录www.bjeea.cn或www.bjeea.edu.cn查询。
报考我校各专业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考试,考生需诚信考试,如有违反,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五条 本校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学生需报名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加试报名时间为9月10日—9月14日,加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加试科目均为素描。人物形象设计、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加试科目为作品分析。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加试成绩于10月17日起在学校网站(www.dczgdx.com.cn)上公布。加试考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下午14:00—16:00
第六条 报考我校校企合作招生改革的考生,除参加成人高等教育统一考试外,还需参加由我校命题并组织的能力测试,录取时,按其能力测试成绩和成人高考成绩的综合分数择优进行录取。能力测试内容为公共职业能力,报名时间:9月11—22日,测试时间为10月7日(周日)。
本校于9月下旬开办考前辅导班,报名时间:9月11—20日,报名地点:崇文职大综合楼105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严格落实教育部提出的“阳光工程”要求,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艺术类录取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加试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报考我校校企合作招生改革的考生,录取时将根据考生统一考试和能力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结束后,电话通知考生,考生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第八条 若考生不能被所报专业录取,对于选择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在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进行录取。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九条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防止受不良信息的误导。
第十条 按学校所属地的原则,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严格按北京市教委批准的成人学历教育(专科)收费按市教委规定的标准执行,按专业不同为1044 元/学期?人—1780 元/学期?人。
第十一条 新生录取后,需按本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到注册等相关手续。未报到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有权注销其注册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考生若对招生工作有疑议,可向以上监督部门申诉。
第十四条 学校地址、网址、咨询电话
学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原崇文区)板厂南里5号,邮政编码:100061。
咨询电话:67134065 67123140
举报电话:67143006
学校网址:www.dczgdx.com.cn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